联合国环境署 英文庭(47个国家)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成立于1972年,总部设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是全球仅有的两个将总部设在发展中国家的联合国机构之一。所有联合国成员国、专门机构成员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成员均可加入环境署。在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对全球环境状况及世界可持续发展前景愈加深切关注的21世纪,环境署受到越来越高度的重视,并且正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宗旨:促进环境领域内的国际合作,并提出政策建议;在联合国系统内提供指导和协调环境规划总政策,并审查规划的定期报告;审查世界环境状况,以确保可能出现的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环境问题得到各国政府的适当考虑;经常审查国家和国际环境政策和措施对发展中国家带来的影响和费用增加的问题;促进环境知识的取得和情报的交流。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环境规划理事会的各项决定;根据理事会的政策指导提出联合国环境活动的中、远期规划;制订、执行和协调各项环境方案的活动计划;向理事会提出审议的事项以及有关环境的报告;管理环境基金;就环境规划向联合国系统内的各政府机构提供咨询意见等。

主席介绍

黄新茹(厦门一中/The vanguard school)

Mail: 448682866@qq.com

张子超(孔裔牛津国际公学)

Mail: hhzhang_@126.com

毕腾(厦门大学)

Mail: btintj@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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